我想问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里面规定的法定资产损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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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里面规定的法定资产损失

2024-07-07 18:36:43 来源:网络

我想问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里面规定的法定资产损失

我想问一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里面规定的法定资产损失是指什...
不是,以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既包括实际损失,也包括法定损失;法定资产损失与实际资产损失的区别主要在于企业是否对资产作了变卖、拍卖、销毁等等实际处置。涉及到具体资产是属于哪一类别时,要结合实际情况来断定。《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三条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等我继续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条规定,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下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以下简称法定资产损等我继续说。

我想问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里面规定的法定资产损失

资产损失税务处理怎么做 -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1、实际资产损失是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2、法定资产损失是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应当在企业具备证据说完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条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下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说完了。
...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的问题 -
1、原规定企业用一个鉴证报告就可以全部一起解决的,现在需要出具多个鉴证报告,所谓一事一议。2、资产损失扣除的内容扩大了。增加了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无形资产,但是门槛提高了。3、审批制改申报制,将所有的举证责任和涉税风险转移给企业了。4、企业实际资产损失由企业负责举证,企业法定资产有帮助请点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根据《国家有帮助请点赞。
资产损失怎样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规定,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后面会介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 资产损失 专项申报有哪些? 要明细。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好了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还有呢?